上世紀六十年代起,《十萬個為什么》開始風靡科普類童書市場,后來市面上出現(xiàn)了很多不同出版社、不同版本的《十萬個為什么》書籍。那么,“十萬個為什么”是一個通用提法,還是有其特定的商標專用權呢?
近日,小編從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注意到,“十萬個為什么”商標侵權案,迎來終審判決:
7月28日,上海知識產(chǎn)權法院維持原判,認定上海少年兒童出版社勝訴,判四川某出版社賠償共計60萬元。
法院認定,天地出版社在14款圖書名稱、圖書封面、銷售圖片及描述中使用“十萬個為什么”的行為構成商標侵權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稱的不正當競爭,在圖書中使用“十萬個為什么是影響幾代人的經(jīng)典讀物……本書則是十萬個為什么的升級版”等表述構成虛假宣傳的不正當競爭,應當承擔停止侵權、刊登聲明消除影響和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出版《十萬個為什么》被起訴
時間回到2019年12月,上海少年兒童出版社發(fā)現(xiàn)一書店銷售四川某出版社公司的圖書《十萬個為什么》。
涉案圖書名稱、圖書封面、銷售圖片及描述中均使用了“十萬個為什么”字樣。書中有“《十萬個為什么》是影響幾代人的經(jīng)典讀物,是《十萬個為什么》的升級版本”等表述。
上海少年兒童出版社公司認為,涉案商標注冊之后四川某出版社公司的相關行為構成商標侵權,之前的行為構成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稱,且書中的相關表述構成虛假宣傳,故訴至法院,請求判令:
一、某出版社公司、某書店停止侵害商標權、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二、某出版社公司發(fā)布聲明,消除影響;三、某出版社公司賠償經(jīng)濟損失300萬元及合理費用10.7萬元。
一審法院判決:一、某出版社公司停止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行為,某書店停止商標侵權;二、某出版社公司發(fā)布聲明,消除影響;三、某出版社公司賠償經(jīng)濟損失50萬元及合理開支10萬元。一審判決后,四川某出版社公司不服,提起上訴。
法院:一審判決應予維持
《十萬個為什么》于1961年由少年兒童出版社首次出版,持續(xù)出版至今,屢獲獎項,知名度頗高。2019年1月27日,由少年兒童出版社改制成立的少年兒童出版社公司,獲得“十萬個為什么”商標。
上海知識產(chǎn)權法院表示,根據(jù)當事人在二審期間的訴辯意見,本案的主要爭議焦點在于:是否構成商標侵權;是否構成擅自使用他人知名商品特有名稱的不正當競爭;是否構成虛假宣傳的不正當競爭。
法院審理認為,在相關圖書封面突出使用“十萬個為什么”,并不屬于為了說明圖書內容而進行的正當使用,而是構成識別圖書來源的商標使用,超出了正當使用的范疇,構成對涉案商標權的侵害。
此外,四川某出版社公司無正當理由使用“十萬個為什么是影響幾代人的經(jīng)典讀物,是十萬個為什么的升級版本”的表述,容易使讀者產(chǎn)生該出版社出版的圖書系少年兒童出版社公司系列圖書升級版的誤解,構成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
最終,法院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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